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从入学到毕业阶段的在校学生。
第一条 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第二条 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第三条 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全面培养自身的能力。
第四条 奖惩制度
一、对德、智、体诸方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的等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本着民主集中制、公平、公开的原则授予优秀学生或其它单项荣誉称号。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二、有违纪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五条 课堂管理
一、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课堂上未经教师同意,不准相互谈话。
二、不准在教室附近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秩序。合班上课,要相互爱护、团结,不得抢座位。教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果皮,不准在课桌或墙壁上涂写刻画,不准随便搬动教室内的课桌和其他设备。
三、讲究礼貌,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指导,不准在教室内争吵、喧哗、打架。如发现以上情况,教师有权勒令其退出教室并报告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处理。
四、各班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要恪尽职守负责本班教室的清洁卫生。节约用电、教室内同学少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者必须关灯、关门、关窗。
第六条 纪律方面
一、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积极培养自律意识,自觉完成各项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总结等学习任务,自觉上好自习、早操。
二、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要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三、各班进行课外活动或各人所从事勤工助学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各班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携带申请及用工单位证明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的有关协议。
五、各班必须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服从公寓管理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保卫检查,禁止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时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上课、自习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开者,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病不能上课和不能参加各种活动时,必须持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生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急病例外),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批准。
四、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条”按规定由辅导员审批签字后交班级学习委员考勤,除因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假期满后,须按时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需要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五、每次旷课按实际学时计算,两次迟到(或早退)者,记一学时旷课,一学期有旷课行为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以班级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情况,于下月三号前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文件制度执行。
2020年5月10日